異與同的辯證行進:聽障場演出反思
陳志軒(知了劇團) 前言 這篇文章是在知了劇團一次針對聽障朋友的一人一故事演出後,我與其他知了團員討論的過程中生產出來的。這次的演出是第一次針對全聽障朋友的演出,而與原本僅提供字幕和手語翻譯的聽障場的經驗很不同。首先過去由於是聽人與聽障朋友混合,所以說故事的大多是聽人朋友。聽障朋友較少說故事,也較難直接接觸到他們的需求,因此這次提供了知了一個很好的反思機會,好好整理聽障朋友與一人一故事劇場間的關係。 這些內容原先只是我的發想,但是在經歷一些核對及對話後,也才慢慢釐清我的論點所指何意。文中的「我」指的是我個人,「我們」指的皆是「知了劇團」的全體。這篇文章原先是在知了內部對話的脈絡下生產,而「我」與「我們」的主詞用字是經過有意識的選擇,也有其目的,而我暫時不打算修改這些主詞間的關係。雖然這會給非知了的朋友帶來一些閱讀上的困擾,但我認為保留這二個主詞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這反映了一人一故事演員必須面對的現實:我們必然在一組團隊關係中進行實踐和探索。「我」與「我們」是一組辯證關係,我構成了我們,我們形塑了我能怎麼做的可能性。一人一故事劇場該怎麼做、能怎麼做,都必須在不斷的「我」與「我們」的確認之間發展出來。 看不見的差異:空間經驗 對於聽障朋友經驗的不了解,直接影響了我們演出時的空間配置。目前我們在配置空間時主要是以觀眾席的觀眾來安排位置,所以在觀眾席的觀眾相對有比較多種理解演員在說什麼的選擇。但是在說故事者的位置可能就不是如此,有的說故事者需要字幕、有的需要手語,可能都不一定。在演出的當下,我們有點太習慣於「說故事者」的椅子是比較好的觀賞位置,而忽略了他們觀賞經驗和我們的差異。我的建議是應該在事前建立一些空間配置的原則,比如訪談時需要手語或字幕的說故事者和這些協助間的空間關係是如何,和主持人間的位置關係又是如何。在演出故事時,說故事者和台上的演出和其他協助機制間的關係又是如何。我認為這些安排很難在現場決定,因為當時要考慮的其他變素太多,很容易考量不到這些東西,所以應先將設計規範定出來,再依現場狀況做細部的調整。這個規範也許可以有些彈性,比如需要字幕或需要手語的觀眾有不同的空間模式,根據說故事者的不同,在每次訪談中變換。 上面的差異帶來影響的是實體空間經驗的部分,另外這個差異也反映在較抽象的關係性的空間的部分。許多聽障朋友的生活經驗中上台被這麼關注的看是種不容易放鬆的經驗,那也許我們也可以來討論看看這個儀式在聽障場的意義是什麼?有沒有什麼修正的必要或可能?或是我們認為應該這麼做,但理由不應該只是我們習慣這麼做,而是這個不同於他們經驗的邀請是有我們想要的功用及意義存在。處理這個問題的同時,也同時要處理是否聽障朋友們的生活經驗真的會使他們面臨這個困境,是普遍或是單一的個案。我們(包含聽人和聽障團員)怎麼看待那些生活經驗,以及這些生活經驗可能怎麼影響上台說故事的意義。 「聽障」人或聽障「人」:異與同的政治性 差異也會連結到關於主題設定的問題。今天演出的時候我們處理了很多「邊界」的問題,關於聽人與聽障是否應該區隔以及區隔的原因。比如在演一位轉到啟聰學校交了很多朋友的故事的時候,A在台上說了一句類似「可是線裡只有三個人」,B回應還有別人在隔壁班,後來我跟C上台加入他們的行列。在演出的當下,我是有點猶豫是否要加入,因為這不在說故事者的故事裡,有點擔心在台上用這麼接近他的方式演是否恰當(這又是另外一題可以討論的)。這個主題在後面的城堡中也有出現,我覺得說故事者有提到是一部分,但我們在處理邊界的時候做法都是很類似的,強調邊界內的親密性以及質疑邊界的合理性,同時我們也會很有意識的在不同的情境裡提出這個論點。 以前我會覺得這件事很重要,但今天在台上我卻感到有點詞窮,因為我缺乏其他描繪邊界和他們生活關係的字句,同時也讓我開始質疑這種描述和質疑邊界的語言,真的是在他們的日常生活脈絡中使用的語言嗎?舉一個在樂生的例子,我們和院民一起做歌曲,邀請他們說保留的意義對他們個人是什麼意義的時候,原先是想聽到很個人的,這就是我的家或是這地方對他們的意義。但是他們回覆的卻是如「去污名」、「保留歷史」等很大的、很社會脈絡的語言。我認為這不是說院民沒有說出他們對保留的真實看法,而是在他們的日常生活中,「保留的意義」是一種戰鬥,對政府、對新莊的居民,他們經常要回答這一題,經常要在說服他人的脈絡中回答這一題。所以對他們來說這種看似社會性的言語是很根植於個人的脈絡長出來的,對他們來說在持續的保留運動裡,已經很難說出一套跟運動無關的意義。因為他們對這件事的最私人的看法已經和保留運動的論述緊密結合,而很難抽離出來。重新回到聽障邊界的這一題,我發現我很難從他們對邊界的描述中感覺這種表達方式在他們的脈絡裡是什麼意思,所以遇到邊界的問題時,只能一直老調重彈的批判這個社會只做了排除,沒負應該負的責任。 這反映了我對聽障朋友日常生活的不了解,也導致了對於主題設定的限制。處理聽障場時,聽障朋友只做為一種「聽障」的主體存在,而似乎不存在其他的生活面向。有些團員討論時提到今天的演出很像「人權議題」,我覺得這也是我們對他們的不了解所導致的結果。因為對他們的日常生活經驗太不了解,所以只能用一種抽離經驗的結構分析來回應我們在他們故事裡看到什麼。我認為這不是不好,只是要做得更好的話,我們必須更理解聽障者的生命經驗,而不是「聽障」的經驗。就如之前我帶人權議題時所說的,現在面對聽障者,我們只處理了「政治中的情感」而很難去做出他們的「情感中的政治」。觀眾是做為「聽障者」而非「人」存在於當下。聽障的經驗必然影響了他們的日常生活,但我們想聽的是聽障這個狀況的經驗,還是一個人的日常經驗只是他有聽障? 比如我們一般會關心女性在家庭中的位置和雙重勞動身份(家務勞動和薪資勞動),也 會關心學生在學校受教的問題、老師的勞動等。但這些議題到了聽障朋友現身的時候都彷彿消失了。我們常預期聽到的是他們「聽障」的故事,而不是他們這些日常生活也可能會發生的事。每個主體的身份是被不同的權力關係交雜構成,身體能力、性別、階級、性傾向等十分複雜。但處理聽障演出時,目前我們處理到的也只有他們身體能力的部分,而沒有包括到他們其他社會位置帶來的差異,比如工人階級如何對待聽障小孩,在資源上有沒有差異?聽障的妻子在家庭關係中面臨的問題?聽障的教師的困難?或職業上的困境。 理想的情況,聽障應該是做為一個變項和其他我們關心的變項交雜影響而產生不同的生命經驗、抵抗與困境,但目前僅處理到「聽不清楚」這一項,而沒有更深入他們 的生命。也就是說我們只處理了「聽障」這件事的政治性,而不是處理聽障者的「生活」。這種情況下,聽障者很容易被化約為軟弱無害的受害者,而缺乏展現他們 的力量、抵抗、衝突或是複雜的利益的慾望。 我同意說出聽障朋友說出聽障經驗的感受,這種為自己發聲的重要性。也許 我有點太急躁,現階段能讓大家分享聽不到的經驗就已經十分難得,但若有一天聽障朋友一些無關聽障的經驗也能在劇場裡被大量的說出來,我想那也代表我們前進了一大步,已經跨越聽人和聽障的界線。那不是假裝差異不存在,而是那層差異已無需再說,能開始面對我們其他的異同。我並非否定我們所做的事,只是在過去,聽障者分享聽障的經驗已經具有很了不起的政治性,但在下一個階段,應該想想怎麼樣更進入這群人的生活脈絡,而非停留在聽障這個單一的社會身份。 聽障者的日常生活經驗出不來,要想的是,我們怎麼看待他們,怎麼設定主題,這樣如何影響了這場演出。還有聽障者來說故事,在他們的經驗裡是什麼意思。所以對我來說,若接下來聽障朋友能分享更日常生活的故事,而非停留在與聽人的劃分或受排除中找到的親密性,這其實是比「社會議題」更具「社會性」。這反映我們更進入他們的脈絡,能看到更多他們經驗的意義,更看到聽障者中的差異性,比如邊界這件事,有些人就是很享受在邊界內的感覺,有些人就是不安於邊界,這種差異代表的是什麼意義。比如今天大家有分享了幾件事讓我反思了對於聽障朋友們的生活實在太不了解,像聽障者跟八卦,以及聽障者害怕上台。這二件事其實都衝擊我對聽障朋友的平面的想像,也讓我覺得應該要對他們有更多的了解。團員小 P所說的,讓我對於「邊界」的意義有更深的理解,他不只是我之前所認為的同類與非同類的區別。這樣的邊界也導致聽障社交圈的特殊親密性模式及限制,如我演出時總是認為邊界內的關係(同是聽障者的團體)是好的,是友善的,但其實有很多彼此的拉扯需要面對,因為小團體過接近的親密性造成的顧忌等。若小P沒有說出來,在我的經驗裡可能是沒有想到這一層的。 這些問題其實都很難解答,他也不一定正確,僅是我的發想,但這些判斷都需要更進入聽障者生活的脈絡才能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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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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